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圣朝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75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602民初97号 |
案号 |
(2021)豫0602执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鹤壁卧龙腾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0元;二、被告鹤壁卧龙腾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以本金30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24日起至2018年7月1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月息10‰计算;自2018年7月2日起逾期利率按月息15‰计算)直至本清息止;三、被告鹤壁卧龙腾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全申请费5000元;四、被告鹤壁卧龙腾飞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圣朝实业有限公司、李树锋、王俊霞、李振国、张纪平对上述一、二、三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鹤壁卧龙腾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追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被告鹤壁卧龙腾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鹤壁卧龙腾飞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圣朝实业有限公司、李树锋、王俊霞、李振国、张纪平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树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3175412358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0号院39号楼3单元8层5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