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2********11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302民初2629号 |
案号 |
(2020)鲁0302执25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高杉、赵洋欠刘佩起货款240 800元,高杉、赵洋于2020年7月31日支付刘佩起4 000元。高杉、赵洋自2020年8月份至2021年7月份,于每月25日前支付刘佩起4 000元。高杉、赵洋自2021年8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支付刘佩起15 000元,直至全部付清为止;二、如高杉、赵洋任意一期逾期未付,高杉、赵洋另行支付刘佩起利息损失5 000元,刘佩起可就全部债权一并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4 912元,减半收取计2 456元,由高杉、赵洋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