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301********53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1202民初2761号 |
案号 |
(2021)鄂1202执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行政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孙鑫,被告方芳在此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陈泳行尝还借款本金2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借款之日起算至还清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 2014年6月5日借款20000元,2014年6月13日借款200000元,被告可将已支付的利息抵扣为应支付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