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云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227********5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陕0330民初26号 |
案号 |
(2021)陕0330执1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薛云洲向原告雒建峰支付工程款366090元。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雒建峰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811元,减半收取3909.5元,由被告薛云洲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