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609********5B8N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981民初4446号
案号
(2021)赣0981执7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欠原告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货款1068800元,自愿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0元及本案诉讼费用,于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200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200000元,于2021年3月30日前支付200000元,余款268800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付清(上述款项由被告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打入原告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前海支行;开户名,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账号,699666191);二、如果被告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履行任何一期债务,原告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可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全部债务;三、如果被告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案涉纠纷的权利义务了结,同时原告放弃要求支付利息损失;如被告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上述协议履行义务,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另外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0688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还清时止)四、原告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14428元,减半收取721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214元,被告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自愿负担。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罗海斌、罗荣权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698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19
发布时间
2021-05-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梁柏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81MA38655B8N
登记机关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园区高新大道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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