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胡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6********0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1022民特60号 |
案号 |
(2021)浙1022执9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三门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执行人陈胡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透支本金29101.53元及利息(截至2020年11月30日利息2614.04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37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三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时间 |
2021-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