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121********16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303民初1459号 |
案号 |
(2021)冀0303执4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常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深圳博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7年9月17日至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内实际给付之日期间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