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世昌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51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穗仲莞字第13601号 |
案号 |
(2021)粤03执3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1200610843】。仲裁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款4374708元及利息(利息以4374708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计至2019年8月19日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第一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50000元;(三)第一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财产保全费50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3814.98元;(四)本案仲裁费49914元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缴,东莞分会不予退回,由第一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五)第二、第三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裁决确认第一被申请人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裁决第一、第二、第三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款项,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逾期支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理。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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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炳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45155349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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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四路旭仕达名苑1栋1-5E(办公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