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503********06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深国仲裁6982号
案号
(2021)粤03执25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280216601928】。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00,000元整及违约金,违约金以人民币20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0年4月28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价之日止;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保全费人民币1635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保全担保费人民币700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公证费人民币800元;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6,596,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16,596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6,596元。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独任仲裁员:陈莎莎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自终局裁决作出之日(2021年2月28日)始的十日之内(2021年3月10)止,被申请执行人未予理会。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3-21
发布时间
2021-05-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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