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书雄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902********16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921民初1173号 |
案号 |
(2019)川0921执2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蓬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蓬溪县外国语实验学校 、四川大腾飞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邓书雄共同支付下欠原告四川省三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299355.1元(包括2016年12月结算之前的相关利息及损失在内),并支付相应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以219382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未按指定期间付清,则相应利息计算至付清之日; 二、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蓬溪县外国语实验学校 、四川大腾飞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邓书雄共同退还原告四川省三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2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计算方式:2016年底之前的利息为52273.9元,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以2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未按指定期间付清,则相应利息计算至付清之日; 三、驳回原告要求对蓬溪县外国语实验学校的所有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蓬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4-09 |
发布时间 |
2019-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川0921执25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9 |
执行法院 |
蓬溪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499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