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11********0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211民初1792号 |
案号 |
(2021)辽0211执22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被执行人立即偿还垫付本金431948.51元,利息307756.13元(暂按垫付款日利率万分之六的标准自垫付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至2021年4月13日,此后要求按此标准计算至垫付款结清之日止)。2.请求被执行人立即支付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8980元、公告费560元。3.请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