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4********09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2324民初2726号
案号
(2021)新2324执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世虎、陈玉霖于2019年5月30日前向原告朱候全返还借款160000元;二、自2018年10月16日起,被告杨世虎、陈玉霖按月利率2%向原告朱候全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为止;三、被告郝鹏、任玉虎、周伟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500元,减半收取计1750元,由被告杨世虎、陈玉霖、郝鹏、任玉虎、周伟负担,于2019年5月30日前向原告朱候全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5-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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