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4********0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324民初2726号 |
案号 |
(2021)新2324执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世虎、陈玉霖于2019年5月30日前向原告朱候全返还借款160000元;二、自2018年10月16日起,被告杨世虎、陈玉霖按月利率2%向原告朱候全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为止;三、被告郝鹏、任玉虎、周伟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500元,减半收取计1750元,由被告杨世虎、陈玉霖、郝鹏、任玉虎、周伟负担,于2019年5月30日前向原告朱候全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