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梅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681********2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621民初3003号 |
案号 |
(2021)川1621执8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岳池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梅超、王天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岳池县人民法院审理于2020年9月8日作出(2020)川1621民初3003号民事调解书,但上述被执行人却不履行执行民事调解书,现仍剩余本金27956.10元及相应罚息复利未如约偿还,申请执行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川1621民初3003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