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祝丽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23********0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923民初1191号
案号
(2021)云2923执3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祥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祝丽芝应偿还申请人杨小梅借款本金人民币75000元、利息6000元,限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清洁。二、若被告祝丽芝未按上述约定期间履行还款义务,则应偿还上述借款本息未还部分,并承担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祥云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2-25
发布时间
2021-05-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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