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平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24********25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108民初5203号 |
案号 |
(2019)豫0108执27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方明管阀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华阳货款63139.9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该款自2018年9月7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谢平统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王华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6元、公告费560元,共计2066元,由被告河南方明管阀销售有限公司、谢平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15 |
发布时间 |
2019-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豫0108执274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15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7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