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502********46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381民初4378号
案号
(2021)浙0381执22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陈老五、高志尚欠原告浙江方泰鸿运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59067.79元及利息(截至2020年5月14日利息为8209.99元,此后以本金59067.79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现由被告分24期偿还,定于2020年8月开始的每月5日前偿付3000元(先还本后还息),以此类推,直至付清,若被告按期履行,则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4-13
发布时间
2021-05-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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