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26********49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21民初161号 |
案号 |
(2021)赣0721执恢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赣州市驿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尹莉于2016年10月17日签订的《“梅林古镇”商业广场租赁合同书》(合同编号:mlgz126)。二、被告尹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赣州市驿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租金43052元、物业费3742.9元、水电费76.3元、违约金1417元,合计48288.2元。三、驳回原告赣州市驿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能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20元,由被告尹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