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家港诚信木业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246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82民初1690号
案号
(2021)苏0582执23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家港诚信木业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款项928000元及利息(以928000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88008元,由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负担720元,被告张家港诚信木业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8080元。被告负担的部分从实现的债权(928000元及利息)中优先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55530104001767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5-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成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772468826H
登记机关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金港镇香山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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