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时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206********03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202刑初118号 |
案号 |
(2021)冀02执105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段续宝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共计折抵4日。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罚金)。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南支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丽损失共计人民币84788.77元。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段续宝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丽损失共计人民币43032.85元。四、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时静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丽损失共计人民币18442.6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5-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