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41********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渝0113民初11326号 |
案号 |
(2018)渝0113执10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7)渝0113民初11326号判决书:一、被告罗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贷款本金184960.96元;二、被告罗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分期手续费506.67元、利息244.95元、违约金313.08元。三、被告罗鹏支付原告自2017年5月11日起至本溪付清之日止的复利、自2017年5月8日起至全部欠款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四、被告罗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2000元。五、被告重庆万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罗鹏的上述1、2、3、4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原告对罗鹏的渝HW9831轿车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费2010、保全费1520元由罗鹏、重庆万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8-02-02 |
发布时间 |
2018-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