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桂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823********05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881民初63号 |
案号 |
(2021)浙0881执11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1)被执行人谢秀珠支付申请执行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江山支行借款本金 9 9 0 0 0元、利息 1 6 1 8 2. 0 4元及后续利息(按判决书确定的利率计算)。( 2)被执行人黄新友、王桂明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支付案件受理费 1 3 2 7元,申请执行费 1 6 2 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