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缪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3********00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523民特1185号
案号
(2020)浙0523执31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州安吉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安吉跃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尚欠申请人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 0 00 0 00 元及利息、罚息、复息( 暂计算至 2020 年9 月9 日为80 5 56 . 4 元;自2 0 20 年9 月1 0 日起以本金2 00 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6 %加收5 0 %罚息,对欠付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至款清之日止),于2 0 2 0年 9月2 8日前一次性付清;i二、申请人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申请人缪伟所有的位于递铺镇东庄弄小区3 5 幢的房屋【安房权字第5 8 17 6号】在2 8 8 万元限额内对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申请人缪伟、马学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可就实际清偿额向安吉跃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四、若申请人安吉跃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马学华、缪伟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申请人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份有限公司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就上述第一项之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1-23
发布时间
2021-05-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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