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余市广城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0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民再59号 |
案号 |
(2021)赣0502执恢3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撤销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赣05民终72号民事判决和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2016)赣0502民初2282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新余市广城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635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二审上诉费46000元,合计114550元,由新余市广城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时间 |
2021-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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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银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504561060353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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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新余高新区城东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