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中包凌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10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民终2306号 |
案号 |
(2021)鲁03执1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中铝国际山东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内蒙古诚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6月25日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二/被告内蒙古诚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中铝国际山东化工有限公司货款18,646,871.2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18,646,871.2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被告黄春庆在最高限额5000万元范围内,对本判决第二项确定饿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春庆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内蒙古诚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山东嘉特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在76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对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就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五、被告山西中包凌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在48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对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就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2,635.00元,诉讼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共计227,635.00元,由被告内蒙古诚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被告黄春庆、被告山东嘉特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山西中包凌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虎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571084383M |
登记机关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办高崖湾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