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贺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5********61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482民初2034号
案号
(2021)浙0482执14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兴平湖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杨贺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平湖市新埭镇冰鸟纺织品商行价款32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4-19
发布时间
2021-05-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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