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701********3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1922民初1418号
案号
(2021)川1922执8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丶强制被执行人履约南江县人民法院2019年8月12日做出的(2019)川1922民初1418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各项经济损失2o4969.87元。二丶请求被执行人承担延误履约期间的债务利息(按2019川1922民初1418号作出的)即按照年利率6%加倍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三丶请求被执行人承担本案件的受理费5281元。四丶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4-28
发布时间
2021-05-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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