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永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225********1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3225民初492号 |
案号 |
(2021)川3225执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永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伟租赁费、拖车费及油费共计47800元;案件受理费498,由黄永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