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元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2********3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13民初4304号
案号
(2021)渝0113执38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元龙于2017年3月21日就渝bh9082号车辆签订的《汽车挂靠经营合同》于2020年7月25日解除; 二、被告周元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服务费4500元、违约金5000元,共计9500元; 三、驳回原告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456元,由原告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406元,由被告周元龙负担50元(此款原告已自愿垫付,限被告在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时径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4-12
发布时间
2021-05-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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