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昌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29********53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18民初1039号
案号
(2021)渝0118执2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渝0118民初1039号一、由叶昌荣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 67 233.83 元(本金 65 852.36 元、利息1279.72 元、罚息 101.75 元);二、由叶昌荣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费 5484.07 元;三、由叶昌荣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违约金(以 67 233.83 元为基数,从 2016 年4 月 8 日起按年利率 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5-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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