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821********0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5民初35501号 |
案号 |
(2021)京0105执136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剑敏借款三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息百分之六计算,自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四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