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浩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3221********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3221民初780号 |
案号 |
(2021)新3221执2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和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浩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朱慧珍支付退伙费100000元,案件受理费1150元,保全费1070元,由被告陈浩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和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