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国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621********18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602民初3200号
案号
(2021)浙0603执26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越城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绍兴市软箱公司归还原告浙江恒信银行借款本金1200万元及相应利息,被告上虞金富利、绍兴巨龙、浙江巨星控股、浙江大和、张国祥、陈调凤、张铮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由八被告负担诉讼费10834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4-22
发布时间
2021-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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