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红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22********36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003民初1154号 |
案号 |
(2020)豫1003执恢10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罗红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保险垫付款120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50元,由被告罗红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时间 |
2021-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