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202********539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民终3880号
案号
(2021)粤0306执2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1627624】。要求被申请人黄志强立即支付申请人深圳市雅信快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信快捷公司)加工费1079029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8497.35元(该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计算,每天是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至2020年12月15日共计45天,合计8497.35元。从2020年12月16日开始,每天188.83元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申请执行依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3880号民事判决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深圳市雅信快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黄志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已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案号是(2020)粤03民终3880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被申请人黄志强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深圳市雅信快捷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加工费1079029元。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二审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黄志强至今没有履行该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深圳市雅信快捷科技有限公司现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5-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