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624********3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深国仲裁2195号 |
案号 |
(2021)粤03执15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0219600573】。(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所欠贷款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暂计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2,550,000 元,利息人民币 90,356.46 元、罚息人民币 2,962.62元、复利1,917.40元,合计人民币2,645,236.48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应桉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至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第一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80,000元 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46,130元,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巳预交人民币46,130元,第一被申请人直接向申 请人支付人民币46,130元;(四)第二、三、四、五、六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 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贵任。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栽决作出之 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10 |
发布时间 |
2021-05-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