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328********1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328民初1502号 |
案号 |
(2021)云2328执3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习根喜、苏军、文卫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以内共同偿还原告文建祥的借款本金15万元;二、并支付自2019年3月25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15万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被告习根喜、苏军、文卫先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5-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