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万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01********0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2404民初2016号 |
案号 |
(2021)吉2404执4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万明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吴昌海劳务费10000元;二、被告常万明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剩余劳务费10000元。 三、如被告常万明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二项内容履行支付义务,则立即支付剩余全部劳务费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支付完毕之日止的违约金(以剩余劳务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