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丽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01********64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602民初4004号
案号
(2021)浙0603执25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浙江大和归还原告招商银行借款本金5362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支付律师费2万元,被告浙江恒美实业在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律师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江苏华控、徐美灿、冯彩英、徐卫、蒋丽丽、徐建娣、绍兴一印、浙江纳美、绍兴市森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由各被告负担诉讼费33325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4-19
发布时间
2021-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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