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晓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7********0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91民初213号 |
案号 |
(2021)赣0791执12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温晓东同意解除与原告赣州汇恒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租赁的赣州家具大市场b3栋一层14a#商铺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商铺交还给原告赣州汇恒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商铺内所遗留物品系被告温晓东丢弃物,由原告赣州汇恒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处理。二、原告赣州汇恒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同意被告温晓东交付租金、市场管理费至2019年5月份止,上述金额共计243983元,加上被告温晓东应承担的水费227.60元、电费948.42元,以上费用合计245159.02元,上述款项折抵被告温晓东原交的履约保证金33500元后,剩余211659.02元由被告温晓东于2021年1月14日前付清。三、如被告温晓东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则从逾期之日起按逾期付款金额,以月利率2%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四、原告赣州汇恒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对被告温勇聆的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