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江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2********0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523民特1305号
案号
(2021)浙0523执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沈江龙给付申请人吴志杰欠款 4 5 0 0元,自2 0 2 0年 1 0月起至 2 0 2 0年 1 2月止每月 3 0日前给付 1 0 0 0元,余款 1 5 0 0元于 2 0 2 1年 1月 3 0日前付清;二、若申请人沈江龙未按上述期限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申请人吴志杰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就未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申请人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5-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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