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303民初4369号 |
案号 |
(2021)皖0303执10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恒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徐坤借款本金55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7月1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于2019年1月31日前付清;二、被告安徽恒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保全费用损失1500元,于2019年1月31日前付清;三、安徽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吴延伟对被告安徽恒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项应付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4760,保全费3380元,合计8140元(原告已交纳),由三被告负担,与上述付款时间同步支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时间 |
2021-05-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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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延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0796416000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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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长青南路12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