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扎鲁特旗恒茂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505********210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526民初2569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内0526执恢1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陆振来、王晓焕于2019年8月3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扎鲁特旗明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000000元及利息(以2000000元为基数,月利率2%,自2018年9月13日起至清偿为止);二、由被告扎鲁特旗恒茂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合计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原告扎鲁特旗明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其他诉讼主张;案件受理费1270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陆振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时间 |
2021-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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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陆振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526594642210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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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东桥东(鲁北镇十六居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