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725********15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0421民初517号
案号
(2019)云0421执5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川佳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46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450525.15元,合计4910525.15元;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0.059375‰计付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未偿还的利息为基数, 按月利率10.059375‰计付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复利;二、被告江川佳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实现债权支出的保全申请费1420元;三、被告云南银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保全申请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云南银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江川佳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9-07-23
发布时间
2019-09-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云0421执571号
立案日期
2019-07-23
执行法院
江川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91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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