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菏泽市盛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45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1791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8)鲁1791执13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菏泽市盛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润春电气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孙霞房租98 5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63元,由被告菏泽市盛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润春电气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11-17
发布时间
2018-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菏泽市牡丹北路牡丹办事处二号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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