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关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821********799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01民初16889号
案号
(2021)京0101执36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关华偿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截至2020年6月4日的欠款73 462.02元(其中本金66 451.2元,利息4687.64元,违约金2134.6元,手续费188.58元),并按照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约定比例支付自2020年6月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上述欠款利息,违约金(其中于2020年12月30日前还款5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还款5000元;剩余款项于2021年2月28日前还清);二、如果被告关华未按照上述协议第一条足额履行任一期还款义务,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818元,由被告关华负担(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已交纳,被告关华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给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即可);四、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关华负担(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已经垫付,被告关华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即可);五、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4-09
发布时间
2021-05-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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