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7********1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20民初376号 |
案号 |
(2021)沪0120执36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执行申请人吴敏归还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截止2021年4月25日的透支本金48311.63元。二、 被执行申请人偿付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分期付款手续费(以每期未偿还本金为基数,自银行记账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规定的标准计算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分期付款手续费。)。三、 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05-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