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103********0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4322民特227号 |
案号 |
(2021)新4322执5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郭锋对欠申请人马学华运输费16,706元的事实予以确认,并承诺于2021年3月30日前支付4,000元;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4,000元;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4,000元;余款4,706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二、若申请人郭锋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申请人马学华可对全部未支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