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代红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283********8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吉0283民初1139号
案号
(2021)吉0283执恢3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舒兰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代红旭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陈霞医疗费27716元,护理费9424.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00元、误工费18091.25元、伤残赔偿金53060元、交通费1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19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营养费2250元、鉴定费3100元,合计118131.75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舒兰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5-11
发布时间
2021-05-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