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高银房地产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28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津民初12号
案号
(2020)津01执3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高银地产(天津)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金2.64亿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利息6064.72万元(该数额已扣除200万元)及2018年1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64亿元人民币为基数,按照利率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二、被告高银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及被告广东高银房地产有限公司对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高银地产(天津)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68536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高银地产(天津)有限公司、被告高银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被告广东高银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4-22
发布时间
2021-05-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郑嘉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0075286037X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韶关市南郊五公里松日科技城二楼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