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晨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3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802民初1202号 |
案号 |
(2021)鄂0802执7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疆晨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付原告刘昌金垫付资金749904.20元及利息损失(以749904.20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间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资金贷款利率予以计算,此后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陈景丰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刘昌金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05-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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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景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3126738370286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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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零公里建材市场 |